基本要求
在香港機場,乘客攜帶電子煙上飛機需遵守一系列規定。這些規定旨在保障飛行安全,同時符合國際航空運輸協會(IATA)的標準。攜帶方式
- 隨身攜帶:乘客必須將電子煙放在隨身行李或口袋中,不得放入托運行李。
- 電池要求:電子煙的電池必須安裝在設備內,或者妥善包裝,以防短路。
安全規範
- 使用限制:在飛行過程中,禁止使用電子煙。
- 液體限制:電子煙液體需遵循機場對於液體的攜帶限制,通常不得超過100毫升,並須放在透明袋中。
詳細規格和限制
對於電子煙的電池和液體,香港機場有具體的規格和限制要求。- 電池功率:通常限制在100瓦時以下。超過此規格需向航空公司申請許可。
- 液體尺寸:每瓶不超過100毫升,所有液體總容量不得超過1升。